第一百九十章人死债不留(2 / 2)
几天后,一位律师来到陆家老宅,指明要见陆屿。
当一份文件摆在陆屿面前时,他似乎已经知道是什么事了。
陆家排行老二的陆香琴好奇的问道:“这是什么?”
律师看着陆屿:“这是冉可岚生前委托本律师行办理的一起房产户头转移案。这处房产是冉先生生前特意给自己的妻子林琳女士购买的一处房产,户名是她们的女儿冉可岚。冉小姐在生前就委托本律师行将这处房产转移到陆屿先生的名下,说是为了偿还两年前,陆氏借贷给冉氏的那笔资金。这处房产总价值五千万。”
两年前的借贷……
陆屿在看到第一眼时,就明白了冉可岚的用意。那是她结婚时,陆氏解了冉氏危机的那笔钱,也可以说是她的卖身钱。
现在她死了,这笔债也没有勾销,她说过会还的,果真还了。
即便她不在了,也不愿意欠债。
是她的性格。
可是,他宁愿她欠着,永远欠着,他的心里才会舒服点。
“两年前陆氏借给冉氏的资金是三千八百万,这里有五千万,等于连本带息都还清了。请陆屿先生收下。”律师说着站了起来,只要陆屿手下,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。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