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29)(3 / 3)
也多吃点。陈念慈给她们一人夹了一筷子,而后起身去拿来了提前醒好的红酒:我听苏问说你明天是下午班,又没有手术,刚好小恩也在休假,难得聚一次,咱们就喝点儿?
教授,我开车了。安寻看了眼姜亦恩,婉拒道。
找代驾嘛!要是太晚了,干脆就在我这睡,你看着天气也不好,指不定要下雨。陈念慈毅然决然地开了酒。
那我陪您喝就好,亦恩她还小安寻本能似的伸手在姜亦恩面前拦了一下。
啊?我不小了!你们都喝我也要喝!姜亦恩表示不服。
安寻皱了皱眉,收回了自己那自作多情的手。心里头多少有些不悦,也是吧,自己有什么资格,管她。她是陈教授的学生,自己照顾她不过是受人所托罢了,又有什么资格,反客为主。
还小啊?过完年就二十三岁了!都属于晚婚年龄了!陈念慈笑得慈祥,态度却摆得坚硬,往姜亦恩面前倒上了一杯红酒。
顺带,插了根吸管
呐,小朋友用吸管喝可以吧?
安寻看着小丫头瞪大的眼,还是忍俊不禁,鼻息哼哧了一声,手背碰了碰鼻尖颔首浅笑。
姜亦恩被陈念慈这一波操作闹得面红耳赤,再加上看见本来一脸严肃的安寻都忍不住笑出声,有那么一瞬间,她想坐上宇宙飞船逃离银河系。
我不跟你们好了!你们都欺负我!环抱着双臂蹬了蹬脚,把脸偏向一边。
陈教授,您就别逗她了,安寻笑着拿掉那支吸管,替她晃了晃酒杯:好了,你就小酌一点,喝醉了,我可不管你。
其实,安寻也并不是讨厌酒,相反,如果不是职业限制,她应该也会在家里常备红酒。
生在音乐世家,身上多少有一些音乐家的气质,她喜欢在泡澡的时候听古典,喜欢在周末的午后伴着钢琴浅吟低唱。
从小,母亲就告诉她形象管理很重要,因而她十四岁就能踩着十公分的恨天高上台,十五岁就会给自己打理舞台妆发。
在她少年时的认知里,酒是艺术的灵感。在中世纪的普罗旺斯,街头任何一个烂醉如泥的流浪汉,都可能是一个游吟诗人。在十八世纪末的意大利,每一个醉意朦胧的夜里,都可能诞生一部百年不朽的浪漫主义歌剧。
长大后,生活的琐碎总是与艺术背道而驰。在急诊,常常能看见醉酒的男人女人们争吵得面红耳赤,看见破碎的啤酒瓶粘着鲜血淋漓,她才知道,浪漫的是艺术,不是酒。
但是,把酒言欢也好,孤影独酌也罢,微醺下,偶尔放纵自己的不清醒、不理智,于她而言,是奢侈。
醉意,到底是迷人的。
说晚婚那是玩笑话,不过现在也可以谈恋爱了哦!小恩,有没有喜欢的人啊?陈念慈眯着眼笑问道。
姜亦恩笑容瞬间凝固,紧接着是如坐针毡,吞吞吐吐一句:没没有吧。她不敢承认,至少,不敢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承认,她喜欢的那个人,近在咫尺。
安寻侧脸凝望着她,满眼复杂情绪,像是庆幸,又像是遗憾。
庆幸,你还没有喜欢上哪个混蛋。
遗憾,你没有开口,说你喜欢我。
那可得加点紧哦,以后工作了可难了,看看你这几个老学姐,苏问、李敏,加上你安姐姐,有一个算一个,人均寡王你可别学她们!陈念慈皱了皱鼻子,朝着安寻扬了扬下巴。
哈哈哈哈寡王,陈奶奶你好潮哦!姜亦恩忍不住噗嗤一声,抱着碗笑出鹅叫。
都说人大笑的时候,会不禁意间看向自己喜欢的人。的确,她和安寻,对视了。只是,安寻并没有笑意,反而半阖眼瞪着她,一脸阴沉。
看到那冷箭一般的眸,姜亦恩马上抿嘴收了她的放肆:安姐姐才不是寡王呢!安姐姐还有我啊!我陪着安姐姐!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