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 那也叫险胜?(1 / 2)
比起瘦金体,天骨鹤体是这种字体更为霸气的尊称,严格来说也是瘦金体,但却是比普通瘦金体更加出彩,要求更高,同时也更让读者喜欢。
天骨鹤体是宋徽宗的巅峰之作,宋徽宗在40岁的时候,书法达到了巅峰,完全摆脱了传统书法的束缚,由年轻时候的锋芒毕露,演变成了八面出锋。
如果说瘦金体仅仅是得其形的话,那么达到巅峰的天骨鹤体,就是已经是成神了,后来的人,无论如何都写不出来这样的字。
但偏偏眼下就出现了一个。
这神秘青年,充满了神奇色彩,到底是怎么的天赋和领悟,才能写出跟宋徽宗一样的天骨鹤体来。
“运笔飘忽快捷,笔迹瘦劲,而且八面出锋,肯定没错了,是天骨鹤体。天啊…真没想到,老朽有生之年,竟然还能看到有人能写出这种字体,真的是死而无憾了。”
这一番话,如果出自普通人,倒是没什么。
但偏偏出自锦城书法协会会长江风之口,虽然江风的地位还比不上冯天宇,但在书法这一块的成就,是高于冯老的。
所以,他这番点评,已经是最高评价了。
“天…天骨…鹤体,不可能吧,这怎么可能。”
孙毅傻眼了,不敢相信这是真的,但偏偏就在眼前,由不得他不信。
“哎…我们输了。”
古杨风已经被陈三顺彻底折服了,连天骨鹤体都能写得出来,这人高深莫测,到底是什么人,他也很想知道。
“不知道小哥师从何处?”
古杨风试探道。
陈三顺笑了笑,道:“自学成才,无门无派。”
“哦,不说就算了。”
古杨风觉得,陈三顺是不想说,哪里能自学成这种程度,骗谁呢。
原本江风也想这么问的,毕竟冯秋生刚收人家为徒弟,还没开始教呢,这手天骨鹤体,肯定不是冯秋生教出来的。
连冯老都不会,谁能教?
但见陈三顺拒绝回答,他也不好多问,免得等会人家也拒绝了,会很尴尬。
“冯老,我们还有点事情,先走了,后会有期。”
古杨风说罢,给一旁的孙毅使了个眼神。
孙毅有些不服气,但师父要走了,他也不能在这里待着,跟着灰溜溜地离开。
“古杨风,你记得喔,明年别来了,否则,我会放视频作证据,然后驱赶出去!”
冯秋生还不忘嘲笑一阵。
“行了,人家已经走了。”
冯老提醒道。
这儿子有点失大家之风了,别人无礼是别人的事情,但自己不能无礼,要不然,跟人家有什么区别。
冯秋生见老爸提醒,倒是没有继续,而是看向了陈三顺,走了过去,笑道:“三顺,可以啊,果然是什么都懂,之前我还以为你开玩笑呢,现在发现,你还真的是什么都懂。”
“呵呵,正好书法更懂一些,所以,险胜!”
陈三顺谦虚道。
“那叫险胜?压根就是完胜好吧,这么跟你说吧,懂些瘦金体的人,华夏估计有上百个,但天骨鹤体的,目前就只看到你,当然,还有一个就是北宋皇帝宋徽宗。”冯秋生道。
“原来这么少人懂啊,我还以为挺多的呢。”
陈三顺故意道。
这手字,花了他二十年,他进龙王墓的时候,已经是三十八岁了,也就是从十八岁开始练的字。
因为天赋异禀,而且师父传授他静心诀,能把心境沉稳下来,经过长年累月的感悟和练习,在三十八岁那年,他的书法终于从瘦金体,升华为了天骨鹤体。
所以,这一手字并非轻易而来,而是花费了他很多心思,但这些,他肯定是不会跟别人说的。
“哪有,目前就你一个。”
冯秋生竖起大拇指:“真心了不得啊。”
这时候,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:“三顺小友,我是锦城书法协会会长江风,老头我想…买下你这幅字,不知道可否割爱?”
“哦?江会长,你喜欢这字?”
陈三顺一愣。
“喜欢,非常喜欢,难得的天骨鹤体,百年难得一见啊,而且我看着笔锋,一点都不比宋徽宗写的差,甚至更胜一筹,这不是我拍马屁啊,宋徽宗当时虽然已经抵达了巅峰,但从细节来看,他的八面出锋并没有全开,而你的,却是全开了。”
江风激动道。
“这个我不太懂。”
陈三顺觉得,这话有点拍马屁的成分在里面,他虽然会天骨鹤体,但跟宋徽宗比起来,还是有一些差距的。
就好比唱歌,一个翻唱,一个原唱,唱功再好,跟原唱还是差那么一点感觉,而他的字,就是如此。
“五百万,怎么样?”
江风报价道。
当然,如果这幅字是宋徽宗的真迹,肯定是过千万的,但这是一个现代人些的,说到底不是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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