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6章(1 / 2)
萧建国几个可不就努力上进了?
林小月也同样如此。
从小在林家那样的家庭中成长,她其实是稀里糊涂地长大的。
心里虽然知道是要靠着知识改变命运,可好不容易考上了高中,结果却就没能考大学,由此可见,她也并非一个心性十分坚韧的人。
只是凭着一股子不能留在家里被林父林母论斤称了卖了,这才努力考出来,想要在城里找个好人家嫁了。
嫁过来之后,她想要也从来都是别人如何疼爱她,如何照顾她,可现实却给她浇了一盆冷水。
原主那一世,原主除了将工作给她,那是啥也没管过。
不管林小月在厂里是不是能干,是不是能跟别人相处,有没有受到欺负,这些,她都从来不关心。
当然,陆雨宁也不关心,可她却给了林小月足够的安全感——只要不触犯婆婆画下的规矩,那她就是能安然待在婆家的,而且日子还能过得很不错。
陆雨宁给的进门红包,其实原主那一世也给过,但也只是给了既没有点明这个钱是接受她的意思,也没说她对她这个媳妇的态度如何。
总之,这种模糊的状态,让林小月这样的敏感性子,一下子就找不到落脚的地方。
即使是嫁进来了,也还是更依恋林家那边给她的一点点所谓的亲情温暖和安全感。
——只要钱给到位,林家人是很好的。
至少还是乐意奉承她的。
即使她知道那不过是镜花水月,但在她有限的人生和有限的见识之中,这就已经很好了。
因而,她在原主那一世,可以毫不留情地帮着林家算计萧建英这个小姑子,这一世,她也能十分懂事儿地告诉陆雨宁这个婆婆,还会在林家背着她算计了萧建英的时候爆发出那样巨大的怒火!
事实上,她也不过是在保护她的人生罢了。
陆雨宁清楚,但不管怎么说,这一世,她也确实是做了一件好事儿。
要不是她提前跟陆雨宁说了,陆雨宁安排了陆中军和陆中华两人护着萧建英,这会萧建英也许又要走上原主那一世的老路了,成为原剧情线之中的所谓苦情文的女主。
所以,陆雨宁才将那块手表给了她。
这也跟萧红文在世的时候所做的一样——媳妇唱红脸,他就唱白脸,一个给一棍子,一个给一颗甜枣,夫妻俩就这么将几个孩子教的乖巧无比,孝顺无比。
说到底,还是要自身足够强大啊!
现在,陆雨宁一个人就集合了原主和萧红文的特性,工作厉害,地位足够高,武力值强大,没人打得过!
家里一大家子可不就听话?
毕竟,现在他们走出去,说一句陆总工的儿子儿媳,比先前的萧总工还要好使儿。
陆雨宁收拾好了东西就去了公安局——这会公安局也将人给抓回来了。
机械厂的保卫科人不少,当时出事儿的时候,几个人追着林老大,几个人又去追了那对所谓的婶侄,林老大这边还折腾了好一会,那对所谓的婶侄可是很快就被抓回来了,还被保卫科扭送到了公安局。
然后现在林老大,林父林母几人也都被抓回来了。
陆雨宁来的时候,副局长还特意过来问了她情况,陆雨宁拿着当初两家立的字据和自己取钱的证明递给对方看,对方看过后一言难尽地道,“陆总工,这件事儿我们会秉公处理的。您放心吧。”
陆雨宁自然放心,“我还要举报林家买卖女儿,这么高的彩礼,说实话,这是完全违背了国家规定的。”
说实在的,国家规定的彩礼也就四块钱,五块钱,可私底下,谁要是乐意给四大件或者是一百两百的彩礼,也没人计较,反正两家人商量好了就行。
可要是一方要计较,举报上来,那也是要追究的!
于是,林父林母两人本来是不放心林老大这才追着过来,先前保卫科要抓人他们拦着,保卫科只是说要举报他们包庇犯罪人员。
结果现在直接走不了了,以触犯国家政策规定的案由,直接被公安给依法拘留了。
林父林母:……
他们可从来不知道,这高彩礼还犯法啊!
这件事又成了市里立的典型,不过这是反面典型,还有普法工作人员拿着市里的报纸和公安局那边发的公告,下乡去科普:高彩礼不可取,是要犯法的!
这下林家村等人才终于知道,原来国家是规定了彩礼的啊!
正值运动之风缓缓起来,林老大和林父,林母三人都被法院重判:林老大被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,林父和林母则是判了有期徒刑五年。
已经改名陆小月的林小月那是眉头都不动一下,邻居里有人问起她,她还直接说了,“我现在是陆家的闺女,萧家的媳妇儿,跟他们可没啥关系。”
法律都承认的事儿,他们还敢说啥?
要说陆雨宁做事儿干脆呢!
不光是将陆小月带回了陆家村摆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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